近年来,小红书平台上涌现出大量美瞳代购、个人卖家和种草笔记,但很多人并不清楚:美瞳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,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,未取得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擅自销售美瞳,属于违法行为,普通个人在小红书上发帖或私信交易,没有实体店铺、没有资质、没有合规进货渠道,一旦被查处,不仅面临没收违法所得、…
04月29日 07:48admin浏览1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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